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现将《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为贯彻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华中科技大学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工作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证。
第二,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有效途径,注重建设实效。
第三,坚持惩防并举、改革创新。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治本,预防在先,既查处于已然,更防患于未然。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形成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制度保证。
第四,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合校内外资源和力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五年目标: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效,优化党风政风校风学风,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社会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党员及干部先进性
主要任务:着眼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奋斗目标,切实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做到精神状态有新面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能力有新提升,形成凝聚党心民心、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发挥党员和干部的引领作用,促进校风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主要措施如下:
1.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培训机制,推进干部学习、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以校庆六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总结、传承和弘扬学校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党旗领航工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使广大党员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2.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重点推进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促进职能转变,强化管理与服务并重意识,将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融入到管理全过程。
3.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监督与考核制度,健全决策督办工作机制,实行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执行力。认真落实校党〔2011〕61号、校党〔2011〕60号文件,进一步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和"十不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4.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认真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营造注重公平、崇尚正义的校园环境。
(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主要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综合改革为手段,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主要措施如下:
1.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要求,厘清各主体的权力与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增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合力。优化制度管理办法,明晰起草、审核、批准、执行、督促和检查等程序,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厘清部门(单位)工作目标、权力与责任,大力推进工作重心下移。
2.完善科学决策制度。修订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院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决策实施情况的反馈、评估和调整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
3.推进"阳光治校"工作。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落实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制定公开目录、实施细则及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平台和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4.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修订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和完善提任干部讨论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中层干部任免票决制,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记实制。落实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职务任期制、目标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探索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机制,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实施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5.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应学校建设需要,与学科布局配套的人才引进与管理、资源配置等制度规范。健全科学、公正的分配奖惩机制,完善教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等不同类型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收入分配办法,完善教职工晋升、奖励操作规则及公示制度。
6.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落实经济责任制,完善财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坚决杜绝"小金库"。健全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完善学生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制度。完善审计制度,严格审计监督,强化审计建议的落实。
7.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建立健全科研预算审核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制度,科研项目评价考核制度,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和科研经费内部检查制度,科技管理队伍和项目负责人培训制度。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经费使用安全。
8.加强招生和考试管理。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招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制度,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行为。积极探索和完善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制度,加强对招生名额分配、试卷命题、考试、复试、录取、培养、论文审核、学位评定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维护学校的优良学风,积极倡导严谨学风和学术诚信,坚持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学术行为。认真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坚决处理学术活动中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10.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完善基建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廉政保证书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修订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办法,加强对基建(修缮)项目的审计。
11.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制度,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与备案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和过程管理,细化标书制作、资质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告等各环节规范性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廉政保证书制度。加强对技术专家的管理,建立技术专家资质审核及回避制度。建立学校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定期专项检查,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
12.加强校办企业和后勤管理。完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厘清学校、管理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权力责任,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成立产业集团纪委,加强对重大投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的监管以及所属干部的监督。推进后勤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后勤改革的顺利实施。成立后勤集团纪委,加强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所属干部的监督。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
主要任务: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和公德意识。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管理人员廉洁办事、教师廉洁治学、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学生廉洁修身。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主要措施如下:
1.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师生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坚持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反腐倡廉报告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校院两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严格执行新任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2.坚持激励教育与约束教育相结合。表彰和树立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尚。完善教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教(医)的自觉性。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持认知教育与体验教育相结合。开展法律、纪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教育效果。将廉洁教育融入教学之中,渗透到党团活动、生活园区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巩固"党旗领航工程"等活动成果,积极探索和丰富廉洁教育形式,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不断拓展廉洁教育的渠道和空间。
(四)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主要目标: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惩治腐败和爱护党员干部并重的意识,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通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有利于干事创业的"安全区",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和师生的健康成长。主要措施如下:
1.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修订和完善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做到职责清晰,责任落实到位,依法依纪工作。调查核实信访件,做到实名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坚决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贯彻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师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支持党员干部敢抓敢管、改革创新,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
4.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认真执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惩治和治本两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协调工作机制。
三、推进与实施
(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积极开展工作,提出建议,分解任务,组织贯彻落实,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学校各级行政领导班子要一手抓业务工作不放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动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学校积极为广大师生群众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条件。
学校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校纪委积极协助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做好学校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抓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修订《华中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政班子成员要加强廉政专题学习研究,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指导,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和监督检查
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制度,加强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巡视,重点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巡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实施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监督作用,完善监督机制。
(四)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执行不力、疏于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纪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积极探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
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研究和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拓展源头防治腐败领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防患于未然。
学校大力支持"两基地、一中心"和专业教师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究,力争多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学校、社会乃至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