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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学单位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1    浏览:

    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我校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高质量迎接审核评估,现启动各本科教学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秉承“顶天立地、追求卓越”办学理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通过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总结和凝炼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及特色,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健全质保体系,弘扬质量文化,为学校高质量迎接审核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教师参加专项培训

            为协助各单位切实做好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各项工作,本科生院将分阶段、分内容、分对象开展系列专项培训工作。专项培训将从目前开始持续到2024年9月,重点围绕培养计划修订、课程大纲修订、课堂教学水平提升等内容展开,培训对象先由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开始,逐步推广到课程负责人,最终覆盖全体教师。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专项培训,参加培训的情况和效果将作为评价各单位自评自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专项教师培训相关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梳理本科教学基本材料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全面梳理教学基本材料。教学基本材料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单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重点是对标审核评估质保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培养方案修订等相关通知将另行发布。

            (三)整理本科教学关键档案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对2022年秋季学期(含)以来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

            教学档案是各单位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各单位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主要包括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需按日常管理规定存放,确保规范性、完备性、原始性和真实性。

            课程大纲修订,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将另行发布。

            (四)开展课堂教学自查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通过听课等方式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进行自查,了解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选用以及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专家听课的时间可灵活掌握,既可听完一整节课,也可根据需要短暂(如10分钟)听课,还可以不进入教室的方式在教学场所随机巡视教室课堂教学情况。

            自查时应特别关注:“学生中心”教育教学理念的落实;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课程思政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师生互动交流和讨论;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等。

            (五)组织实验(实践)现场自查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单位实验室和校内实践基地进行现场自查,自查时应特别关注:培养方案中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内实验项目的开出率和效果;实验室管理的规范程度和利用率。

            (六)安排师生代表及用人单位访谈

            各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根据自评自建工作需要,邀请在校生、教师、管理人员、毕业生、用人单位等进行访谈座谈。了解学生及教职员工对教学、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了解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对毕业生的评价。

            (七)准备《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1.撰写《自评报告》

            各单位(附件1)需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对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反思,按照《教学单位自评报告》模板(附件3),撰写《教学单位自评报告》。

            部分单位(附件1)需全面梳理全校专项工作的成绩、问题、原因、下一步举措,按照《专项工作自评报告》模板(附件4),撰写《专项工作自评报告》。

            2.整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附件2)。支撑材料中与教学档案重复的部分按教学档案日常管理规定存放,与教学档案不重复的其他支撑材料,需做好整理工作,并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查找、审阅。支撑材料的命名应与二级指标编号对应,如“1.1”“1.2”等。

            《自评报告》纸质档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至梧桐语问学中心明智楼,《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档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pingguban@mail.hust.edu.cn。

            四、联系人

            1.专项教师培训:张冰,87557142,83692928。

            2.培养计划及课程大纲:何亚军,87542323。

            3.试卷:熊大柱,87540139。

            4.毕业论文(设计):石军,87542523。

            5.《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徐章,87541952。

            

            附件:1.需撰写《自评报告》的单位清单

            2.审核评估Ⅰ类指标体系、《自评报告》阐释重点及支撑材料相关说明

            3.《教学单位自评报告》模板

            4.《专项工作自评报告》模板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本科生院

    2024年1月11日


    • 附件【附件1:需撰写《自评报告》的单位清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审核评估Ⅰ类指标体系、《自评报告》阐释重点及支撑材料相关说明.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教学单位自评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专项工作自评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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