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推进优质生源质量提升工程,充分落实院系党委本科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本科“生源质量院系负责制”,提升全校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本科生院〔2023〕25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评选。
一、考核评价原则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考核评价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审时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核实等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院系考核评价按照不同学科类别分组进行,获评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院系总数的25%。
二、考核评价内容
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评选以高质量实施本科“生源质量院系负责制”为目标导向,由基础工作和生源质量双目标任务(院系自身、对口责任区)完成情况两部分组成。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工作评价指标占60分,生源质量目标任务(院系自身)评价指标占20分,生源质量目标任务(对口责任区)评价指标占20分,另有院系特色工作附加分10分。
具体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三、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相结合、院系自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采用量化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2023年本科生源录取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2.基础工作情况
各院系对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周期内的工作(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自评,并填报《2023年度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申报表》(附件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院系申报内容和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材料,对基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程序
1.材料申报
优秀院系评选采取申报制,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统计数据供院系参考。有意向参评的院系需填写《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申报表》开展自评。
2.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考核、基础工作材料审核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根据各院系评分拟定2023年度“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名单。
3.公示并上报名单
将“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审批通过后,授予相关院系“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优秀院系”荣誉称号。
五、相关说明
1.参评院系不得出现以下情况:(1)本院系或对口责任区招生老师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2)对口责任区因工作不当引起考生或家长投诉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3)对口责任区生源质量明显下降。
2.请于11月28日下午17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档申报表交至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503),电子档发送至392679042@qq.com,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评优资格。
3.联系人: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周阳,87542228。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