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各学生班及相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17〕31号)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补考(缓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缓考)课程为各院(系)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的考试课程。
二、补考(缓考)时间为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的第2周周三(2023年9月6日)至第4周周五(2023年9月22日)。
三、补考(缓考)仅限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不及格或办理了缓考的学生参加,旷考或考试作弊以及重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补考。符合补考(缓考)条件的学生请于2023年8月25日~29日在学校HUB系统上自行完成参加补考(缓考)的申请。
四、补考(缓考)与平时课程考试的管理要求相同。考试命题与出卷,考场管理与纪律,主、监考人员职责,试卷评阅、存档,成绩评定与管理等,均按《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17〕31号)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五、统排课程补考(含缓考)安排表:
六、各院(系)须根据与统排课程补考(缓考)相关年级错开的原则将非统排课程补考(缓考)安排在9月22日前的非上班时间,并于9月1日前在本科生考试系统里设置好非统排课程补考(缓考)的时间,以便本科生院安排考试教室。
七、各院(系)须及时将所有补考(缓考)课程通知开课单位,以便双方协调做好考试的有关安排。补考(缓考)的主考教师由开课单位在本科生考试系统里设置。
八、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安排,开课院(系)务必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主校区所有补考(缓考)的监考人员由本科生院选派。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