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2023级本科学生班: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定于2023年9月开展2023级各类实验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基本信息
2023年各类实验班选拔考试招生计划、专业等信息见“2023年各类实验班选拔考试招生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招生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学生报考资格作如下限定:
1.已被确定为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部分省份采取提前批次、分类投档或单设专业组模式录取的专业,且投档分数低于我校当地普通一批(不含分类投档、单设专业组模式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理科或物理向最低投档分数线的,不得申请;
3.强基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
4.外语类保送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国语学院;
5.其他根据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或特殊招生入学的学生不得申请;
6.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实验班(或专业类实验班)。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各院(系)负责做好各类实验班选拔的报考宣传工作。自8月25日上午9:00~8月28日下午18:00,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按照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或电脑网上报名(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2、3), 逾期不予补报。
学生网上填报时,请务必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考核和录取。
2.学校统一笔试
(1)考试科目:数学、综合、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月2日
上午8:30~10:00数学、10:10~11:10综合
下午14:00~15:30英语
(3)考试地点: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4)有关事项:各院(系)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转入院(系)面试
转入院(系)按笔试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拟入围面试名单,审核学生面试资格,负责完成入围学生的考核工作。笔试科目计分权重和面试入围比例、面试考核方案等,由各实验班所在院(系)制定,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在院(系)网站上予以公布。
为与新生军训不冲突,全校各类实验班的面试考核统一安排在9月9日进行。学生参加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转入院(系)通知。
4.专业类实验班分流
通过高考录取或本次选拔到电子信息类启明实验班(含光电卓越计划实验班、“王大珩”光电创新实验班)、自动化类启明实验班(含自动化卓越计划实验班、人工智能创新实验班)的学生,由相关院(系)负责分流到相应实验班。分流方案由院(系)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而自行制定。
5.拟录取名单报送
转入院(系)根据学生的笔试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9月10日18:00前报送本科生院(南三楼321室)。
6.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科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学生主动申请退出等情况,则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次确定补充人选。
7.录取名单确定
公示期满,确定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各转入院(系)应成立选拔工作小组,集体决策本次选拔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2.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转入院(系)进行资格审核(网址:http://hub.hust.edu.cn)。
3.通过高考录取方式已进入相应实验班且满足前述报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报考其他实验班(或专业类实验班)。
五、咨询方式
1.实验班咨询
启明学院:文老师,电话:87558300
2.报名咨询
本科生院学籍科:龚老师,电话:87542623
3.考试咨询
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马老师,电话:87556402
4.系统技术支持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陈老师,电话:87540900,邮箱chendp@hust.edu.cn
附件:1.2023年各类实验班选拔考试招生计划表
2.《学生专业变更网上操作说明(手机版)》
3.《学生专业变更网上操作说明(电脑版)》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