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现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反腐倡廉建设是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六项工作,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各基层党组织是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领导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策,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之中,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接受学校党委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巡视。
3.学校各级行政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任务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4.学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亲自布置,亲自落实。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校纪委是学校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监察处是学校行政监察的专门机构。纪委、监察处要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行政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需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对于事关单位改革发展全局的问题和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和各级教代会等机构的作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加强对干部人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贯彻落实《华中科技大学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行中层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
3.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深化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落实经济责任制,完善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总会计师制。严格执行学校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学校内部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规范各类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禁止"小金库"。落实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学校各项资金安全。
4.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坚持基建(修缮)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新上项目或项目内容的变更必须经集体决策。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任何人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
5.加强物资(设备)等各类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类采购监管制度。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加强对采购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严禁在各类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
6.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各类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7.加强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厘清学校、管理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权力责任,规范校办企业重大经济行为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投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的监管。禁止学校所属各院(系)及各部门等非法人单位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加强招生"阳光工程"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招生政策,坚持对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六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和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招生考试、录取中的不正之风。
9.规范学术管理。坚持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华中科技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教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努力营造求真务实的优良学术环境。
10.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针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有计划地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11.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学校的行政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财务、基建(修缮)项目和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12.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三、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主题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群众观、政绩观为重点,在干部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和艰苦奋斗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考核等各方面,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意识。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
2.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相结合,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相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预防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3.加强师(医)德学(教)风建设。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师德规范体系,提高教师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开展表彰和树立优秀教师、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使淡泊名利、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等良好品德在学校蔚然成风。
4.深入推进学生廉洁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教师队伍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和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等形式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做合格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思想品德教育。努力探索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新途径,打造一批校园廉政文化品牌,形成一批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
四、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健全信访受理机制,坚持信访线索排查制度、信访件督办制度和信访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坚持有具体线索的件件有查核,有署名的件件有回音。
2.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惩治腐败和爱护党员干部并重的意识,严格区分工作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既要设置"高压线",又要建设有利于干事创业"安全区"。要综合运用纪律、行政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将严肃法纪惩治腐败、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与支持爱护干部三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要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使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坚持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入剖析案件,注重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防治腐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3.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发挥研究型综合大学优势,整合学科资源,组织和调动专家学者和纪检监察干部两支队伍,针对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理论研究,努力提高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为学校乃至全党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