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定于2025年4月3日至7月2日进行(校历第7周~第20周)。在编制本科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落实思政课全面中小班化教学。
3.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4.原则上学生同一单元时间内不跨区排课,尽量减少课间学生换教学楼栋造成的人群流量。
5.星期四下午5~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6.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7.除2025级新生外,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
8.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专业分流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应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HUB系统中排定;授课教师为2位及以上的课堂,在系统中须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HUB系统中的授课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本学期拟开展专业分流的院(系)应尽早做好分流志愿调查,在规定时限内将分流计划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
4.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课表下发登记和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本科生院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本科调课手续。
三、排课进度安排
周次 |
工作日期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 |
7-8 |
4月3日-4月13日 |
各院(系) 本科生院 |
各院(系)上报教学短计划给本科生院,并在HUB系统完成教学计划及课程信息更新与维护,本科生院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负责审核; 相关院(系)将专业分流计划(含分流后各专业人数、班级数量等)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审核 |
9-10 |
4月14日-4月22日 |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本科生院 |
确定各院(系)综合英语、大学体育的上课时间,并在排课系统维护; 本科生院在系统套排教室 |
10-14 |
4月23日-5月24日 |
相关院(系) 本科生院 |
本科生院编排1-2年级公共课程课表 |
15-16 |
5月26日-6月3日 |
各院(系) 本科生院 |
各院(系)教务科编排各年级非统排课程的课表 |
16-17 |
6月4日-6月13日 |
各院(系) 本科生院 |
本科生院审核各院(系)课表,套排院(系)课表、公选课课表、校内辅修学士学位课表教室 |
18-19 |
6月16日-6月25日 |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 学院 本科生院 |
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套排所管理的各类课程课表; 本科生院根据特殊情况等修改、调整课表 |
19-20 |
6月23日-7月2日 |
本科生院 各院(系) |
各院(系)在排课系统核对课表数据无误后,下载各班级课表进行完善,再次核对无问题后按要求上交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 |
|
7月8日 |
本科生院 |
本科生院在排课系统审定、统一发布课程安排 |
四、其他事宜
1.校级素质教育基础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排课相关事宜本科生院将另行通知。
2.医科院(系)排课安排及教学任务下达由医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3.相关事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排课技术问题:网信办教育数字化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0900,QQ:474444896。
(2)教学培养计划咨询:本科生院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何老师,联系电话:87542323,QQ:31741125。
(3)专业分流咨询: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龚老师,联系电话:87542623,QQ:42416972。
(4)公共课排课及教室套排咨询:
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刘老师(单年级),联系电话:87542523-804,QQ:2239633642;
陈老师(双年级),联系电话:87542523-802,QQ:510666168;
石老师(教室套排),联系电话:87542523-805,QQ:353845244。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