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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04    浏览:

    校内各单位、全体学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本科生创新团队建设,结合《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管理条例》(院教[2022]1号文)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新一轮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校内院(系)或教师、学生自发组织,以培养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各类学生创新组织(团队、基地、工作室、俱乐部、协会等)。本轮重点支持依托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组建的学生创新团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团队师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团队成立一年及以上,有固定指导教师,有校内院(系)或单位挂靠并支持建设。

            3.团队学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成员不得少于70%,且单一院系成员占比不高于50%,学生学科背景多样化,学科交叉氛围浓厚。

            4.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运营和管理,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团队文化,内部运行机制良好。团队特色鲜明,结构合理,聚焦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对全校本科生研究性学习、创新实践、科研训练等有良好的示范和辐射效应。

            5.围绕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取得优异成绩,对未来有明确发展规划,与启明学院现有创新团队联盟中的其他团队能形成交叉协同效应,可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教育资源及活动。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创新团队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挂靠院(系)或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启明学院;

            3.启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评及答辩评审;

            4.确定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向全校公布。

            四、提交材料要求

            相关材料(附件1、2)须挂靠院(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院系、单位公章,并提交纸质版和扫描版。

            答辩PPT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团队成长历程、目标和宗旨、特色方向、成员结构、管理架构、指导教师团队、规章制度、团队成果(论文、专利、竞赛成绩等)、挂靠院(系)的支持等。

            3月17日8:00前,提交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不大于20M.)至邮箱:hustinno@hust.edu.cn,材料命名及邮件主题为“XXX团队(院系/单位简称)申报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

            3月19日12: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启明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亮胜楼202B室)。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QQ群: 517746024

            联系人:庞秀梅

            联系电话:027-87793423

            联系地址:启明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亮胜楼202B室)

            

            附件:1.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申请表

            2.XX团队申报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简表

            3.《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管理条例》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25年3月4日


    • 附件【附件1 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XX团队申报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简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华中科技大学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管理条例.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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