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自科基金”)的管理,总结项目研究成果,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院〔2024〕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本科生自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2025年立项,研究期限为2年且不符合提前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
2.结题验收:2025年立项,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2024年立项,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安排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到院(系)完成中期检查,院(系)加盖公章后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三、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到院(系):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附件2)。其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已发表或受理的需提供证明);实验数据、实物照片、研究报告等;其他支撑材料(如调研报告、获奖证书等)。
2.院(系)评审验收。各院(系)需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评审工作,重点审核成果真实性、经费合规性及研究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将评审验收结果提交本科生院,评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
3.本科生院对各院(系)提交的评审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2026年5月19日前,各院(系)需完成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将经院(系)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与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启明学院202办公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验收报告及材料发到邮箱qmvisitor@hus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4.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拟结题/拟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