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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2-31    浏览: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管理办法》(院教【2021】3号文)精神,现决定启动2024年本科特优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22级、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各类实验班前1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在科技和文化创新、专业实践、社会实践中成绩特别突出。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 核实申报表的内容;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公章,于2025年1月10日17:00前连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起,送至南三楼321室,相应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MVisitor@hust.edu.cn;

            (五)本科生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院系留存一份,交本科生院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2月31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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