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持续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方式及范围
自查的专业为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见附件1),各专业认真梳理总结获批以来(如该专业先获批省级再获批为国家级,按获批省级时起计算)建设进展情况。
二、自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工作程序
1.落实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所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签订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落实目标任务。
2.加强重点检查。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完成《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附件2)。
3.做好自查总结。评估分析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质量,填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件4)。
4.公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在报送学校前,学院以适当方式在院内公示。
5.组织校内评审。自查材料报送学校后,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请各专业重视自查材料质量,突出一流专业建设过程中专业特色、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亮点工作,校内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做好有关安排部署。院(系)要及时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年度目标任务日常督办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各专业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根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报送材料
请有关院(系)于10月9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PDF版(盖章)及WORD版。
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以院系为单位,统计第三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情况);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以院系为单位,总结第三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 姜老师,电话:87542323;邮箱:jiangf_hust@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4.《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