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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03    浏览:

    各院(系):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教师奖

            1.申报人应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素质教育通识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课程的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效果良好。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7.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我校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者应坚持立德树人,在课程教学中落实教育部课程思政相关精神和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或课堂教学卓越奖、优质奖;

            (2)近三年获校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3)近三年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4)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

            (5)担任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主要编者;

            (6)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7)担任国家级或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负责人;

            (8)担任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或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9)担任学校本科课程责任教授;

            (10)担任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

            (11)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同水平条件。

            (二)优秀教师特等奖

            申报优秀教师奖中特别优秀者,或已获优秀教师奖的特别优秀者,可申报优秀教师特等奖。

            二、申报名额

            2024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申报名额5名(含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1人),每院(系)限报1人。

            三年内已获宝钢教育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2024年宝钢教育奖的申报和评选。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请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其中“先进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选取典型的实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优秀教师奖和优秀教师特等奖人选申报材料请不以第一人称填写。

            (二)佐证材料一份,另行装订。所有评审表中出现的成果,必须提供课表、获奖证书、教材封面、论文首页等相应佐证材料,其中课表需要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

            请各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本科生院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同时请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到jiangf_hust@h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87542323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6月3日


    • 附件【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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