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规则
1.对一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每个单位只能推荐一个候选人;对所有教学指导委员会,每个单位原则上至多推荐三个不同的候选人,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本科生院充分沟通。
2.单位推荐人选中,原则上45岁及以下的候选人比例不低于30%。
3.校领导从相关单位推荐的,不占该单位指标。
三、推荐程序
1.经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各单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
2.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再另行通知网上填报事宜。
四、工作安排
6月4日前,请各单位将以下材料发至wangying@mail.hust.edu.cn。
1.《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需各单位签字盖章,提交word电子版及签字盖章pdf版。
2.《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附件3):提交excel电子版。
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学研究管理科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195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专家推荐信息表
3.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