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数据结构及填报规则见附件1)文件精神,自2024年6月1日起,学校应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7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工作,且需报送论文信息。为做好2024年6月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工作,现将学士学位论文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附件2、附件3)
二、提交时间
2024年6月7日前,与2024年6月学士学位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需涵盖申报所有学士学位类型(普通学士学位、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来华留学学士学位)的学生,且应与提交的学位申报名单一一对应。普通、专业学士学位的论文信息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至本科生院;辅修学士学位的论文信息由学生辅修院(系)审核后提交至本科生院;医学各院(系)的论文信息由医学教务处审核后提交至本科生院;来华留学学士学位的论文信息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
2.论文信息是学位授予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通知》要求:“学位授予信息备案后,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变更学位证书内容和备案信息,不再受理学位授予信息变更申请。备案信息确有错误的,由学位授予单位通过学位平台申请勘误”。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认真填写、严格把关,确保论文信息准确、无误,6月7日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论文信息修改。如因论文信息修改导致的学位备案信息不准确或备案时间延迟等风险,请各院(系)及学生知晓并理解。
3.报送至学位平台备案的七项论文信息(即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将作为论文抽检信息同步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抽检平台中这七项论文信息数据将以学位平台备案的为准,2024年9月上传论文原文至抽检平台时无需再上传这批学生的七项论文信息数据。若后续9月上传论文原文时发现此七项论文信息有误,须按照学位平台的相关程序申请勘误。
4.学士学位论文信息是国家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的新要求,今后每次申报学位时均需一并报送。
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数据结构及填报规则
2.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
3.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来华留学学士学位)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