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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9    浏览: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定于2024年4月19日至7月5日进行(校历第8周~第19周)。在编制本科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落实思政课全面中小班化教学;

            3.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4.原则上学生同一单元时间内不跨区排课,尽量减少课间学生换教学楼栋造成的人群流量;

            5.星期四下午5~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6.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7.除2024级新生外,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

            8.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学校不对开班人数进行限制,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尽力满足学生需求;

            9.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10.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切实推进体育教育“一生一技”,美育教育“一生一艺”相关工作;

            11.鼓励各院(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应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HUB系统中排定;授课教师为2位及以上的课堂,在系统中须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HUB系统中的授课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

            4.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课表下发登记和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本科生院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本科调课手续。

            三、排课进度安排

            四、其他事宜

            1.校级素质教育基础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排课相关事宜本科生院将另行通知。

            2.医科院(系)排课安排及教学任务下达由医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3.各院(系)的教务工作人员在使用HUB系统排课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教育数字化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0900,

    QQ:474444896。如对排课工作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胡老师,联系电话:87542855,QQ:541153935。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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