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拟换届组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就推荐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思想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处事客观公正,原则性和组织性强。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关文件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内涵与要求,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业务,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3.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或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有较深造诣,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应为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热心教育事业和教学研究或实践,在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之外,还能积极领导或参与全校范围内人才培养相关专项工作。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名额:每个院(系)可推荐0-1名委员人选。
2.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名单需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三、其他说明
1.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设置若干席位制委员,主任具有提名权。
2.在各院(系)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学校将综合考虑、全面统筹,经选聘拟定提名委员名单、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组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材料报送
各院(系)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信息表》(见附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前将pdf电子版和excel电子版报至本科生院。
联系人:教学研究管理科 王老师;联系电话:87541952;电子邮箱:wangying@hust.edu.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信息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