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校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类型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申报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人员要求
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和申报说明可在本通知附件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
三、申报限项规定
每单位五类课程申报总数不超过10门,每类课程申报数不超过5门。
四、申报流程
(一)拟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填写相关申报书,并提供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中所有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要求的视频材料)。
(二)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院(系)拟推荐课程名单并按类型排序,并将推荐课程申报材料提交本科生院。
(三)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四)拟推荐课程负责人在学校课程认定工作联系人的组织下,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院(系)申报汇总表。
(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清单中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以及相关的支撑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包括各种附件材料和支撑证明材料)提交到南三楼521办公室。
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1)院(系)申报汇总表;(2)每门课程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的扫描件(按申报书清单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院(系)名+课程名+申报负责人+申报类型”)、符合申报书要求格式的视频文件等。
六、其他
(一)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提交地点:本科生院教材与课程管理科(南三楼521)。
(三)联系方式:教材与课程管理科 张老师、常老师,电话:87542323。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2. 2023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