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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分清理及成绩信息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8    浏览: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生学业状况,保障HUB系统中本科生学籍及课程成绩等信息的准确性,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校拟对本科生进行学分清理及成绩信息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清理

           1.学分清理范围

           我校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侨及国际学生)。

           2.学分清理及处理原则

           (1)对未达到第一学年培养计划总学分2/3的2022级学生和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的2021级、2020级学生,给予学业警示,受学业警示者必须对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重修;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1/2的2022级和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2/3的2021级、2020级学生,原则上应予以退学等处理。

           (2)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3/4的五、六年制各专业2019级、2018级学生,给予学业警示;对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2/3的五、六年制各专业2019级、2018级学生,原则上应予以退学等处理。

           (3)医科类长学制学生的学分清理和学籍处理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之外,同时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八年制医学教育学生学籍动态管理办法》。

           (4)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学分清理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之外,同时按照相关类型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学分清理要求

           (1)对学分清理中须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可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退学申请,附上学生成绩单,由院(系)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2)对学分清理中达到学业警示标准的学生,院(系)通知其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延长学习期限申请,上传学生成绩单,由院(系)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至本科生院。

           (3)港澳台侨学生的学分清理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其免修课程(附件1)不在学分清理的计划之内,清理原则与内地学生一致。

           (4)国际学生的学分清理由院(系)负责初审,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复核后报本科生院。

           (5)对2022年度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各院(系)应跟踪其学分修读状态,并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

           (6)对今年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各院(系)应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和计划。

           4.学分清理时间

           学分清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请各院(系)于截止日期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附件2),将学分清理需处理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并报本科生院(咨询电话:87542623,周老师)。

           二、成绩信息清理

           1.成绩信息清理范围

           本次成绩信息清理范围为各院(系)本科生所有课程成绩记录。

           2.成绩信息清理要求

           (1)学生选课后,因出国(境)短期交流,未办理缓考手续,导致该课程出现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2)学生办理了休学、延长学习期限等学籍异动降入下一年级后,原年级所选课程未办理退课手续,导致原年级课程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3)学生转专业后,学生原专业已选课程未退选且现专业培养计划中不需修读,导致该课程出现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4)港澳台侨学生的免修课程未办理退选手续,导致该课程出现成绩记录为“旷考”(含成绩记录为零分)的,予以清理。

           3.成绩信息清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日。

           4.成绩信息清理操作规则

           (1)各院(系)教务管理人员需在HUB系统中认真排查本院(系)学生的学籍状态、已修读课程的课程属性、成绩记录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差错应及时报本科生院审批并在系统中予以更正。

           (2)院(系)教务管理人员须根据本通知中的成绩信息清理要求,在HUB系统中对相应学生的课程成绩记录进行删除操作。所有清理内容务必经本科生院审批后,方能清理。严禁擅自变更HUB系统中其他任何信息。

           (3)对学生课程成绩记录的删除情况,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应做好文字记载,并汇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删除报审表)》(附件3),经院(系)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本科生院存档备查。

           

           附件:1. 港澳台侨本科生免修科目一览表

           2. 华中科技大学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

           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删除报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9月28日


    • 附件【附件1 港澳台侨本科生免修科目一览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异动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删除报审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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