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2020级强基生本研转段(下称转段)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强基计划实验班相关管理规定,开展2020级强基生转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转段工作基本原则
1.科学考核原则。各转段考核单位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转段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转段;科学合理制定转段考核标准,将强基生应修读本科课程学分、学业情况和综合发展能力等纳入考核范围,注重对学生学业水平、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解决科学前沿问题能力等综合评价。
2.集体决策原则。各转段考核单位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纪检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基生转段工作小组,统筹做好本研衔接转段各方面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执行转段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转段工作原则、考核方案及转段学生名单等事项,均应由转段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同时以书面或会议纪要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转段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程序规范原则。各单位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强基生的转段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转段审核结果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各单位转段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转段考核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转段的,要主动报备。强化对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转段的监管,相关学生申请转段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
4.信息公开原则。各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强基生转段工作实施细则,按要求对拟转段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必要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相同天数。同时畅通转段信息咨询、信访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发现、坚决纠正转段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二、转段资格条件
1.纳入强基计划培养且志愿在我校攻读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身心健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已完成所在专业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前3年的学分要求,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无不合格情况;
6.注重全面发展,在科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三、转段资格考核
1.符合转段资格条件的强基生向所在院系提出转段申请,院系组织转段资格考核,确定转段强基生名单。
2.通过转段资格考核的学生,可申请转段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研究生意向院系的考核,考核通过后,进入本研衔接阶段培养。
3.未参加转段考核或未通过转段资格考核者,视为退出强基计划,可继续完成原专业本科阶段培养计划,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四、转段专业范围
1.获得转段资格的强基生,只能申请转段攻读本校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2.转段强基生可根据所在专业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范围申请在本学科相关专业继续深造,或跨学科交叉培养。跨学科交叉培养范围如下:
3.如获得转段资格的强基生未能被研究生意向院系接收,其原所在培养院系应予以接收,继续开展研究生阶段培养。
五、转段工作流程
1.各强基生培养院系将本院系转段工作实施细则、转段考核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成员名单等报给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备案(8月2日前);
2.各强基生培养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转段工作实施细则(8月5日前);
3.各强基生培养院系完成强基生转段考核工作,并将通过院系教指委和党政联席会确认的转段强基生名单(表单格式及基础数据由本科生院提供)报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备案(8月15日前);
4.研究生院组织通过审核的转段强基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攻读意向(包括意向学院、专业、攻读学位层次等);由意向院系参照推免生接收面试的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和本科生院(8月26日前);
5.学校对强基生本研转段数据进行审核后上报研招网(8月30日前);
6.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强基生个人信息审核确认等录取相关工作(9月20日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的强基生,推免名额由教育部专项下达,占用培养单位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直博生或硕士生)接收计划。
2.各强基生培养单位和转段接收单位均应坚持质量标准,全面衡量,稳妥做好转段考核和接收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直博生或硕士生)接收计划中统筹安排。
3.学生在报名申请转段时应谨慎考虑、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转段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转段生拟录取资格的,原则上不得再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4.获得强基计划转段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如2024年未能按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拟录取资格。
5.获得强基转段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予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学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转段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6.本方案未列事项,参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