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访问通道
    • 学校首页
    • 学校首页
    • 学校首页
    • 学校首页
  • English Version
  • 首页
  • 组织机构
    1. 部门概况
    2. 部门领导
    3. 机构设置
    4. 挂靠单位
  • 管理文件
    1. 计划建设
    2. 教务管理
    3. 考试管理
    4. 实践教学
    5. 学籍管理
    6. 创新人才
    7. 质量管理
    8. 教学研究
    9. 医科管理
    10. 课程教材
  • 办事指南
    1. 综合事务
    2. 计划建设
    3. 教务管理
    4. 考试管理
    5. 实践教学
    6. 学籍管理
    7. 质量管理
    8. 教学研究
    9. 医科管理
  • 表格下载
    1. 计划建设
    2. 教务管理
    3. 考试管理
    4. 实践教学
    5. 学籍管理
    6. 质量管理
    7. 教学研究
    8. 医科管理
  • 课程建设
    1. 本科课程平台
    2. 模块课程
    3. 课程管理
  • 质量保障
    1. 教学简报
    2. 质量报告
  • 支部建设
    1. 学习园地
    2. 支部风采
    3. 支部机构
    4. 表彰奖励
  • 本科招生
  • 学校首页
  • 审核评估
    1. 本科审核评估专题网站
  • 首页
  • 组织机构
    • 返回
    • 部门概况
    • 部门领导
    • 机构设置
    • 挂靠单位
  • 管理文件
    • 返回
    • 计划建设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创新人才
    • 质量管理
    • 教学研究
    • 医科管理
    • 课程教材
  • 办事指南
    • 返回
    • 综合事务
    • 计划建设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质量管理
    • 教学研究
    • 医科管理
  • 表格下载
    • 返回
    • 计划建设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质量管理
    • 教学研究
    • 医科管理
  • 课程建设
    • 返回
    • 本科课程平台
    • 模块课程
    • 课程管理
  • 质量保障
    • 返回
    • 教学简报
    • 质量报告
  • 支部建设
    • 返回
    • 学习园地
    • 支部风采
    • 支部机构
    • 表彰奖励
  • 本科招生
  • 学校首页
  • 审核评估
    • 返回
    • 本科审核评估专题网站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3    浏览:

    全校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各院(系)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流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类审核,层层把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学生类别及专业培养计划逐一审核。已修完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环节并获得全部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未获得全部学分,但修满培养计划总学分3/4以上的学生准予结业,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特殊类型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1.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毕业审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校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对上述学生训练学分等进行严格审定;

            2. 民族生毕业审核依照民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 港澳台侨学生按照港澳台侨学生专业培养计划执行;

            4. 国际学生毕业审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普通学士学位、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照《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照《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已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环节,所获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并已获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标注,不单独发放);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全部或部分课程(所获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学校颁发辅修证书。

            三、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各院(系)须成立本科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小组(可委托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院(系)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制订本院(系)各专业学位授予实施方案。

            1.各院(系)于2022年5月17日完成《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表格另发)。

            2.毕业班学生的学籍异动(转专科、延长学习年限)须在5月13日前完成审批流程。

            3.转专科的学生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科管理办法》(校教【2017】16号)执行,院系做好转专科审批、专科毕业审核工作。

            4.各院(系)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应召开会议,听取本院(系)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报,审议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将决定意见统一汇总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     院(系)202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意见》、《华中科技大学     院(系)2022届本科生学士学位申报表》、《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统计表》(表格另发)。

            5.2022年6月9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电子版本提交到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5月3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十佳教务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华中科技大学赛区初赛的通知

    本科生院地址:南三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42123  邮箱:jwc@hust.edu.cn

    邮编:430074  本科生招生电话:027-87542228

    Copyright © 2016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