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中“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要求,向本科生院推荐申报专业。
二、限项要求与说明
1.各院(系)根据专业建设情况,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不限。
2.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可用同一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已被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未获批的专业原则上不具备申报资格。
4.经学校备案已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具备申报资格。
5.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原则上不具备申报资格。
6.同一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个专业,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负责人不能牵头申报已获批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三、申报程序
1.院(系)推荐。11月1日前,向本科生院提交《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汇总表》;11月5日前,向本科生院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审。11月8日左右,本科生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名单。评审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3.材料完善。11月11日前,各院(系)修改完善学校拟推荐申报专业的材料,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在线填报工作。
4.审核报送。11月12日,本科生院完成学校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学研究管理科 黎老师, 联系电话:87558300,电子邮箱:151469650@hust.edu.cn。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材料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