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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5    浏览:

    各院(系),2013级本科各学生班: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0〕52号)有关规定,201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定于本学期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根据教育部、省和学校招生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转专业学生资格作以下限定:
    1.确有专长、兴趣或因生理疾病需要在其它专业学习的2013级本科生可自愿申请;
    2.已被确定为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在湖北省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3.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播音与主持艺术)学生不得申请;
    4.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外语类保送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国语学院;
    5.参加我校自主选拨考试B类计划并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
    6.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
    7.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包括校际交流班所属的专业)。
    二、限制转入专业
    信息学科大类各专业及临床医学专业均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校际交流班除外)。
    三、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含校际交流班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1日
    考试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四、办理程序
    1.学生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适用一年级本科生),并经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然后将申请表送交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教务科,转入院(系)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同意参加考试的意见;各院(系)教务科于2013年12月3日前将申请转入学生的申请表及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2.申请转入校际交流班学生的申请表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上报(转入中法班学生的申请表由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上报);
    3.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转专业课程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4.转入院(系)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特长,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5.学校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本科生转专业事关学生的权益,各院(系)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2013级每一位学生。同时,院(系)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批准转出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0%),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申请专业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院(系)或其它专业;未参加本次转专业考试的同学,学校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3.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课程的结束性考试。
      
    附件:1.2013年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适用一年级本科生)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3年11月14日<sign_end>

    • 附件【1384484544762.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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