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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校教学顾问组换届及推选新一轮顾问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01    浏览:

    各院(系):
    为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证体系,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老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指导和对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我校于1996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校教学顾问组。多年来,校教学顾问组的历任成员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本届校教学顾问组成员的任期将于2013年8月届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届时将对校教学顾问组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顾问组成员基本条件和聘任办法
    1.校教学顾问组应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较好、行动方便的退休教授组成,其规模在16人左右,且分布于各大学科。
    2.校教学顾问组成员由各院(系)推荐,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返聘,一次聘期为二年,符合条件者可连续聘任,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校教学顾问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
    1.校教学顾问组成员通过随堂听课,现场观察实验、上机,检查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等方式,对教学工作状态作出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针对性措施,供院(系)和有关部门参考;对中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法指导,以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坚持每月听课8次,且每月分二次向教务处提交“课堂听课信息与评价表”和有关书面材料。
    3.对教学过程中的某些问题,如学生出勤率、课堂秩序、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教务处向有关院(系)、部处反映。
    4.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检查,如期中教学检查、年终院(系)教学评估等教学专项检查和评估。
    5.校教学顾问组每月召开一次研讨会,集中研究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各院(系)按照上述条件和要求,请于2013年7月5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报予教务处处办;上届校教学顾问组成员如年龄、身体条件许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继续推荐。
    人选确定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校教学顾问组成员推荐登记表”(见附件,若为上届顾问组成员仍需填写推荐表)。
    联系电话:027-87542123;027-87542223
    联系人:刘燕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校教学顾问组成员推荐登记表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3年7月1日<sign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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