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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级本科生各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选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25    浏览:

    各院(系),2011级各普通本科生班: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1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在各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部选择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专业的资格
    1.除被确定为国防生、体育特长生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护理学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2011级普通本科生均可申请选专业。
    2.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学生不得选择非美术科目的其它专业。
    3.临床医学专业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选择申请。
    二、选专业的比例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资源状况确定学生专业选择的申请,接收其它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现有人数的10%;同意本院(系)学生选择其它专业的人数控制在本专业现有人数的20%以内。
    三、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凡申请选专业(包括在本院(系)内转专业)的学生,请于2013年5月2日~5月10日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并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下称“审批表”,见附件),逾期不予补报。
    2.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将“审批表”于5月14日前送拟转入院(系)。
    3.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后于5月17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审批后,由转出院(系)通知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5月31日前到学校各有关部门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5.转入院(系)和转出院(系)于6月7日前将已转入、转出的学生信息输入HUB系统。
    6.已转专业的学生归属于转入院(系)管理。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适用于二年级本科生)(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3年4月24日<sign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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