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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2012级本科生中选拔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进入建筑类专业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2-27    浏览:

    各院(系),2012级各本科学生班: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三专业,根据建筑类专业特色,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少量确具美术基础、有强烈专业兴趣及培养潜质的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确有美术专长和浓厚的专业兴趣的2012级本科生可自愿申请;
    2.已被确定为国防生、体育特长生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护理学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3.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新生不得申请(如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专业);
    4.已经申请过转专业且被录取到新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理程序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3月2日为接收报名期。
    2.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2日;上午8:00~11:5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南四楼一楼)本科教务办公室。
    4.联系人:卢蔚老师(TEL:133-4983-0400)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安排
    1.3月3日上午9:00~12:00,科目:素描,地点:南四楼三楼美术画室。
    2.3月3日下午14:30~16:30,科目:英语,地点:南二楼313教室。
    3.3月3日下午17:00~19:00,科目:面试,
    地点:建筑学专业—南四楼2楼建规学院会议室
    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南四楼2楼规划系会议室。
    四、其它事项
    1.所有申请转入建规学院的学生,均须参加本次考核,被确认同意接收后,再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出院系签字同意后上交到建规学院本科教务办,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
    2.教务处于第3周在网上公布拟转入建规学院学生名单。
    3.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正常参加现专业学习。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13年2月27日<sign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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