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我校2011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从向学校提出“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参评申请的院(系、所)中评选。
参评院(系、所)对照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以及完成2011年度注册管理工作各项评估指标的实际得分情况,向学校提出参评申请。注册中心审查并报学校批准后,评定不超过10个“2011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和不超过10个“2011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
二、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凡参与学生注册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含直接参与学生注册管理工作的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各院(系、所)至少可以申报1名“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最终评定为学校“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的院系,可增加2~3个“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指标。其中,只有本科生或研究生的院系可增加推选2名候选人(必须至少有1名学生口工作人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都有的院系可增加3名候选人(必须至少有2名学生口工作人员)。
最终评定为学校“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的院系,可增加1~2个“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指标。其中,只有本科生或研究生的院系可增加推选1名候选人,且应为学生口工作人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都有的院系可增加推选2名候选人(必须至少有1名学生口工作人员)。
注册中心从全校申报参加“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候选人中审查,并报学校批准评定“2011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时间及要求
参加“2011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的院(系、所),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从注册中心网站http://registrar.hust.edu.cn“注册服务”中下载),并于2011年12月22日前向注册中心书面申报。
参加“2011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学生注册管理工作人员,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从注册中心网站http://registrar.hust.edu.cn“注册服务”中下载),向注册中心书面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另行公布,请关注注册中心网站通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