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访问通道
    • 学校首页
    • 学校首页
    • 学校首页
    • 学校首页
  • English Version
  • 首页
  • 组织机构
    1. 部门概况
    2. 部门领导
    3. 机构设置
    4. 挂靠单位
  • 管理文件
    1. 计划建设
    2. 教务管理
    3. 考试管理
    4. 实践教学
    5. 学籍管理
    6. 创新人才
    7. 质量管理
    8. 教学研究
    9. 医科管理
    10. 课程教材
  • 办事指南
    1. 综合事务
    2. 计划建设
    3. 教务管理
    4. 考试管理
    5. 实践教学
    6. 学籍管理
    7. 质量管理
    8. 教学研究
    9. 医科管理
  • 表格下载
    1. 计划建设
    2. 教务管理
    3. 考试管理
    4. 实践教学
    5. 学籍管理
    6. 质量管理
    7. 教学研究
    8. 医科管理
  • 课程建设
    1. 本科课程平台
    2. 模块课程
    3. 课程管理
  • 质量保障
    1. 教学简报
    2. 质量报告
  • 支部建设
    1. 学习园地
    2. 支部风采
    3. 支部机构
    4. 表彰奖励
  • 本科招生
  • 学校首页
  • 审核评估
    1. 本科审核评估专题网站
  • 首页
  • 组织机构
    • 返回
    • 部门概况
    • 部门领导
    • 机构设置
    • 挂靠单位
  • 管理文件
    • 返回
    • 计划建设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创新人才
    • 质量管理
    • 教学研究
    • 医科管理
    • 课程教材
  • 办事指南
    • 返回
    • 综合事务
    • 计划建设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质量管理
    • 教学研究
    • 医科管理
  • 表格下载
    • 返回
    • 计划建设
    • 教务管理
    • 考试管理
    • 实践教学
    • 学籍管理
    • 质量管理
    • 教学研究
    • 医科管理
  • 课程建设
    • 返回
    • 本科课程平台
    • 模块课程
    • 课程管理
  • 质量保障
    • 返回
    • 教学简报
    • 质量报告
  • 支部建设
    • 返回
    • 学习园地
    • 支部风采
    • 支部机构
    • 表彰奖励
  • 本科招生
  • 学校首页
  • 审核评估
    • 返回
    • 本科审核评估专题网站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湖北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27    浏览:

    各有关院(系):

    湖北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日前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专业面向

    申报项目必须是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的相关专业,特别是与电子信息、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纺织、装备制造业、船舶、轻工和物流业等十个支柱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经过第一批遴选后,车辆工程、旅游管理、生物工程及生物技术等本科专业,旅游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等专科专业本批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明确,直接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办学条件优良,能满足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2、与省内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主要在省内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中的相关企业、单位就业。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申报院(系)请登陆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按申报要求填写,同时请于2011年3月7日前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六份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pb801@sina.com。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我校医科第二批PBL教案公示

    本科生院地址:南三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42123  邮箱:jwc@hust.edu.cn

    邮编:430074  本科生招生电话:027-87542228

    Copyright © 2016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