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坚持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坚持党委常委联系民主党派制度,坚持校领导每学期听课制度,认真倾听意见和建议。校领导及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专项调研,调研形式不限,重在深入院系、深入师生了解真实情况,与师生面对面沟通交流,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二、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
2.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完善各类情况通报会制度,建立"情况说明通稿"制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邮件列表等,及时通报情况和发布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反馈平台、电子简报交流平台、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更新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3.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电子校务综合平台建设,更新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在校机关推行首问责任制。职能部门要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上网上墙,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办理院系和师生员工的事项,及时告知或公布办事进度和结果。
三、加强会议和活动管理
4.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全校性大规模会议,统筹协调各类工作布置、表彰、总结等全校性会议,可开可不开的则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则不单独召开。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到武汉市外开会。不得以考察为名用公款旅游,不得安排武汉市外的非学术性考察。
5.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会议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提倡开短会、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参会范围跨校区的,尽量安排视频会。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各类专题会等会议,各议题或事项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6.从严控制事务性活动。严格审批庆典等仪式性活动,简化各类活动的议程,提高实效。减少校领导出席的仪式性公务活动,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不请分管校领导参加,可由分管校领导参加的活动不请学校主要领导参加。
四、精简文件简报
7.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加强文件运转管理,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建立统一的电子简报交流平台。各单位简报和其他工作交流类材料,除有保密要求之外,都应放置在本单位网页和学校电子简报交流平台上,少印或不印纸质简报。学校办公室统筹学校简报工作,以《华中科技大学简报》统一报道学校重要工作,以《动态信息》统一向上级报送学校重要信息。
8.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简报要突出主题,简明扼要,做到言之有物,意尽文止。学校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个别确需增加篇幅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各单位报送学校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若有附件,应围绕主题进行补充和说明。
五、加强出访活动管理
9.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校领导出访计划由国际交流处在年初与年中各申报一次,经常委会审批后执行。严格中层干部出访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出访团组规模和在外时间。
六、改进新闻报道
10.改进新闻报道。校报、校电视台、校广播台、华中大新闻网等校内媒体及对外新闻宣传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行报道,多宣传学校办学的创新举措、发展成果、师生员工的典型事迹,减少对校领导活动的报道。减少程序性报道的数量与字数。
七、厉行勤俭节约
11.简化接待工作。会议室和接待地点不摆花草,不贴标语,不挂横幅。会议材料统一简装。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校内餐厅,提倡自助餐,不安排到高档宾馆开会,会议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擅自提高接待标准。不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12.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推进与综合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全成本核算模式,坚持开源节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水电管理,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1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各类报批手续,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和审计。
八、加强督促检查
14.明确责任分工。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执行规定的第一责任人。
15.考核工作实效。把转变工作作风、为师生员工服务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