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6〕5号)及《华中科技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本科生院〔2026〕7号,附件1)要求,为切实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开展科研创新训练,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后备人才,现就第一期人才计划学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本计划面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具备学术科研兴趣、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学生,通过提供系统性科研训练与成长支持,助力其夯实科研基础、提升创新能力,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储备后备人才。
二、推荐条件
1.理工科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三年级)学生,并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且学有余力,具备浓厚科研兴趣和一定科研创新基础。
三、推荐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推荐学生申请表》(附件2),并附成绩单、科研经历等佐证材料,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
2.院(系)推荐
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生的资格、材料真实性及科研潜力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本科生院。每个院(系)推荐学生不超过2名,并填报《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3)。
3.学校评审
本科生院组织专家采用会议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正式推荐名单。
4.报送审批
本科生院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基金会,根据基金会批复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及学生本人。
四、资助周期
资助周期为2026年春季学期至2027年春季学期(共3个学期),项目须于2027年5月底前完成。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请相关院(系)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南三楼321办公室,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26612080@hus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人才计划申报材料”。联系人:禹老师、文老师,联系电话:027-87558300。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双面打印);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汇总表》(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本科生院〔2026〕7号)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