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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2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考试纪律是建设优良学风的重要保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细则》(本科生院〔2024〕23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课程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和监考纪律,促进学风、考风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程的科学命题和试卷保密

            命题应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命题内容若涉及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课程负责人、开课院(系)教务科和教学院长应根据命题要求审查签字。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得付印。凡参与命题、审查、试做的教师和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勾划考试范围、复习重点。

            二、加强学生的考试纪律和学风教育

            组织本科生学习《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华中科技大学考场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让学生知晓考场纪律和要求、考试违纪后果的严重性,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切忌存有侥幸心理,诚信参加考试。

            三、加强老师的监考培训与工作考核

            监考培训应形成常态化。培训内容应涵盖主、监考老师职责、流程规范、常见问题处理等,确保所有主、监考老师熟悉主、监考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培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需提前向本科生院报备,本科生院将对各院(系)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进行期间,主考老师应认真巡视自己所负责的考场,及时解决与试题相关的问题,做好卷面未尽事宜的解释和补充工作。监考老师应执行考场纪律、维持考场秩序,试卷到达考场后做到卷不离人。启封考试资料袋清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份数无误后,需将试卷重新装入袋内,待开考前3-5分钟再取出进行发放。考试进行期间走动巡视,认真观察学生答题情况,防止学生作弊行为。主、监考老师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主、监考无关的活动。院(系)要做好监考老师的考核工作,培训及监考任务执行情况需形成记录,鼓励各院(系)建立监考人员工作数据库。

            四、加大考场的检查巡视和监控力度

            考试期间,请各院(系)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院(系)教务科和学工组联动加强本单位考场的检查与巡视。学校巡考组应加大巡视力度,确保考场巡视全覆盖。

            在考试期间,学校将对所有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进行视频监控,并对考场视频进行抽查回放,如发现有考场违纪情况,将依规对违纪学生或失职的主、监考老师进行严肃处理。

            五、规范试卷的评阅工作和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规范评阅试卷,并按课程教学大纲确定的比例评定学生课程综合成绩,不得随意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鼓励院(系)采用“华中科技大学数字阅卷系统”进行电子化阅卷。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平时成绩在内的课程综合成绩HUB系统登录工作,并将具有任课教师签名的综合成绩文档报送开课院(系)存档。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细则》(本科生院〔2024〕23号)

            2.《华中科技大学考场规则》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监考老师职责》

            4. 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监考培训安排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5月27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细则(本科生院〔2024〕23号).pdf.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考场规则.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监考老师职责.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监考培训安排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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