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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立项的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08    浏览:

    各相关院(系):

            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自科基金”)的管理,总结项目研究成果,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院〔2024〕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立项的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自科基金”)开展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2024年立项,研究期限为2年且不申请提前结题验收的项目。

            2.结题验收:2024年立项,研究期限为1年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安排

            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整理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并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在院(系)。

            院(系)负责对本单位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进展的合理性等,并将项目审查结果和中期检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三、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附件2),并提供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及获奖等成果证明材料,提交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到院(系)。

            2.院(系)初审。各院(系)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成果的真实性、研究目标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等,完成《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将项目审查结果和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本科生院。

            3.本科生院组织验收评审。本科生院组织专家采用“材料评审+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结题验收。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专家依据项目任务书和相关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4.结果公示。验收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结题确认;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2025年5月12日前院(系)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初审。将经院(系)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与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结题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321办公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及材料发到邮箱zhanbs@hust.edu.cn。

            2025年5月底前本科生院组织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及审批程序,发布验收结果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87558300。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5月8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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