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拟于2024年11月在四川大学举办。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现推选优秀项目参加年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组织开展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项目作品及要求
各院(系)按照《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格式及内容要求》认真准备,遴选优秀作品进行推荐。
同等条件下,近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考虑推荐入选年会。
鼓励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创业联合基金有关项目、网络安全学院学生创新资助计划有关项目、“国创计划”企业命题项目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创业推介项目。
1.学术论文
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用中文撰写,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由本科生为主完成。
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国创计划”的本科生(项目已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要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编号)”。
年会论文要求提交中文文章,如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把论文翻译并整理成中文,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外文论文原文。
2. 改革成果项目
每个项目组1个展位。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国创计划”的本科生(项目已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编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国创计划”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国创计划”。
三、相关事宜
1.学校将按年会要求择优推荐优秀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报送至教育部,参加全国相应项目的评选。年会将遴选12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2.提交要求
学术论文组:翻译后的中文论文、发表的原文(含封面、目录、封底)、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改革成果项目组:展示交流项目信息表、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创业推介项目组:创业推介项目简介、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请各院(系)于7月1日前,将上述作品材料(格式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4)、汇总表(附件6)的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管理科(南三楼307室),电子文件发送至xiongdazhu@hust.edu.cn。联系人:熊大柱,电话:87540139。
3.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详见附件5。
附件:1.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2.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格式及内容要求
3.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4.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5.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6.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推荐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