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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4    浏览: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本科生院〔2021〕29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采取管理重心下移、指标下拨、学校审核调控的评审方式评审优秀论文。坚持创新为先原则,坚持质量为本原则,坚持诚信为重原则。

            二、评审范围

            2023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院(系)评审推荐均可参评。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设计(论文)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比例

            各院(系)须严格按照参加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包括辅修双学位论文)3%的比例向本科生院推荐。

            四、评选程序

            1.院(系)组织评审

            各院(系)于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后一周内,组织成绩优异的学生申报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5位,原则上以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为主,鼓励外院(系)、校外专家参与。评审专家组负责制订评审程序及质量标准并完成评审工作。

            2.院(系)公示结果

            各院(系)完成评审后,应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院(系)报送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向实践教学管理科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子版。

            4.学校审核认定与表彰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分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行文发布获奖论文名单,并颁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学士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5.学校质量控制

            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抽查,凡检测不合格,有严重抄袭、剽窃等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结果不符合优秀论文要求者,将减少下届优秀论文指标。

            五、其他事宜

            1.报送要求

            (1)各院(系)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有两位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校内外同行专家对其作出真实具体的评价,同时院(系)教学委员会须填写评语并签署意见。对于未完成以上工作的,学校将不予评审。

            (2)凡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院(系)应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3)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第17周周四)。各院(系)逾期不报送视作不参评。

            2.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南三楼307室;联系人:实践教学管理科石老师,联系电话:87542523;联系邮箱:shijun@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5月4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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