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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学科大类及院(系)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3    浏览:

    各院(系),2021级各普通本科生班: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学校拟对2021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学科大类及院(系)内部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资格

            凡我校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不属于如下学生类别者,均可在本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部申请转专业:

            1. 录取至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2.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国语学院;

            3. 录取至提前批轮机工程专业,且投档分数低于我校当地普通一批理科(或物理方向)最低投档分数线的学生不得申请;

            4. 录取至分类投档/单列代码相关专业,且投档分数低于我校在当地普通一批理科(或物理方向)最低投档分数线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同一分类投档/单列代码内所含专业;

            5. 其他根据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6. 临床医学专业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

            7. 已经申请并调换至现专业学习者不得再次申请。

            二、转专业接收比例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资源状况,确定转入学生的比例。

            三、转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于2023年5月4日8:00~5月8日23:59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1和2),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向本专业所属学科大类内的专业提交转专业申请,提交至学科大类之外专业的申请将视为无效。

            2.学生所在院(系)审核。2023年5月10日前,学生所在院(系)在网上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转出放行审核(网址:http://hub.hust.edu.cn)。

            3.学生申报院(系)考核。学生申报院(系)初审通过学生申请后,以适当方式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将拟接收名单上传至HUB系统(http://hub.hust.edu.cn),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5月25日。

            4.本次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初应到转入院(系)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5.转专业咨询电话:027-87542623(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8:00),邮箱phoebe_1979@hust.edu.cn。网上系统问题咨询邮箱:hubsupport@hust.edu.cn。

            

            附件:1. 本科生学科大类内转专业网上操作说明(电脑版)

            2. 本科生学科大类内转专业网上操作说明(手机版)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23日


    • 附件【附件1 本科生学科大类内转专业网上操作说明(电脑版).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本科生学科大类内转专业网上操作说明(手机版).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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