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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第二批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7    浏览:

    全校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本科高水平课程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制度实施办法》(本科生院〔2022〕1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年度课表、面向我校本科生开设且由我校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支持采用线下或者线上线下混合方式进行教学的素质教育通识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核心课等必修课程。

            二、遴选条件与规则

            (一)申报课程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应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长期从事本科课程教学工作;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3.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均承担有该课程的教学任务,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纪律等情况。

            (二)对满足上述必备条件,同时满足以下第一类条件中的一条或满足第二类条件中的两条及以上的课程,院(系)和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对满足上述必备条件,同时满足以下第一类条件中的一条及以上的原责任教授课程或满足第一类条件中的两条及以上的课程,院(系)和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直接认定。

            1.第一类条件

            (1)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含以往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2)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3)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国家级教材建设优秀奖;

            (4)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批国家级教学名师或湖北名师工作室;

            (5)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省级教学团队或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6)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7)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宝钢教育奖(教师奖)”;

            (8)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获得两次及以上校“学生最满意课堂”;

            (9)其它经学校认定的同水平条件。

            2.第二类条件

            (1)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含以往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校“课堂教学卓越奖”;

            (3)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校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

            (4)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校“教学名师”;

            (5)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作为首要课程支撑获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或校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6)近五年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所主持的课程,获得一次校“学生最满意课堂”;

            (7)其它经学校认定的同水平条件。

             上述两类条件中的各条目,仅限用于支撑一门课程及教学团队的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并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院(系)联合本科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院(系)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组织专家评审,将推荐的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等信息和相应排序报送本科生院;

            (四)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评审公示无异议的课程,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公布和实施。

            四、申报限额

            原则上,每位教师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已获批2023年首批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的教师此次不能再作为负责人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

            2.《申报课程教学团队近三年授课及评教情况统计表》(附件2);

            3.《申报课程教学团队近五年代表性教学成果统计表》(附件3);

            4.其他支撑材料。包括教学团队成员授课课表和评教结果、代表性教学成果的证书或通知复印件等;

            5.《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申报与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均一式1份,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同时提供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中申报书、相关统计表及其他支撑材料等应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二)申报材料提交本科生院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联系人:教材与课程管理科 张老师 常老师;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1.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申报书

            2.申报课程教学团队近三年授课及评教情况统计表

            3.申报课程教学团队近五年代表性教学成果统计表

            4.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申报与推荐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17日


    • 附件【1.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申报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2.申报课程教学团队近三年授课及评教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3.申报课程教学团队近五年代表性教学成果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4.本科课程责任教授及教学团队申报与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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