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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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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主校区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排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7    浏览:

    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编排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主校区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课表,现组织填报“华中科技大学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排课表”并作如下说明。

            1.排课表填报的课程应是纳入学校审批通过的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其中包括在线课程,每门课程必须有课程代码。所有课程须严格落实《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和要求,并提供课程教学大纲和排课表(相关表格在附件栏下载)。相关材料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课程须院(系)书记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党委公章。上述所有材料须提供纸质文档。

            2.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2023年~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3周起开课,排课表中“周次”是指上课的起止周次;“选修人数”是指一个课堂最多选课人数,“开设课堂数”是指填表教师本人同一门课程所开设的课堂总数,“类别”是指课程所属的课程模块(“历史与文化”、“科技与环境”等),教师在填写“选修对象”时一定要具体、明确。

            3.一门课程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请在“任课教师姓名”一栏填上所有任课教师的姓名和职称,并注明每位任课教师上课的起止周次以及与之对应的节次,以便将上课信息准确录入HUB系统;另外,职称一栏应填写经由学校评定的职称。

            4.课表一经排定下发后,原则上不再更改,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按学校有关调课手续办理。

            5.请注意公共选修理论课程不允许晚上四节连排。另外,双语授课应指经由本科生院认定的双语课程,请在“授课形式”一栏打钩选择。

            6.为了方便师生保持联系、加强教学管理、应对突发情况等,请任课教师提前为授课课程的每个课堂建一个QQ群,并把QQ群号填写在排课表的备注栏;开设有多个课堂的,每一个QQ群号一定要对应其上课时间。

            7.为了尽量满足学生选课学习的需要,原则上每个课堂选课指标不少于180人,同一门课程尽可能开设多个课堂。

            8.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开班人数不受选课人数的限制。

            9.“承担其他的教学任务”是指任课教师除担任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主讲外,还承担了其他本科生课程、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填写此信息是为核对课表用。

            10.对排课时间、教室设备有特殊要求的,请在排课表中明确填写,需进行课程结束性考试(含开卷考试)的,在“考核方式”栏请填写“考试”字样,课程结束性考试不得占用上课时间进行。

            11.填写人事编号时请填为任课教师现在岗位实际使用的人事编号以便在HUB系统中准确录入任课教师信息。

            12.请各院(系)于5月8日前将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一份)和公共选修课程排课表(一式两份)交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

            13.本科生院有关科室联系电话如下:

            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87542323;教学运行科:875425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2.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排课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17日


    • 附件【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版.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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