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一流大学,一流本科”办学理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转变、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多方协同育人体系探索与实践、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此前已经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教学成果主要源于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且具有示范性的成果。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
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教学、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或其它教学工作,一般应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同一完成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
三、工作安排
(一)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四个奖项(视情况可空缺),奖项设置总数原则上与上一届持平。鼓励项目整合,鼓励有明显特色、跨院系、跨学科的项目申报。
(二)2021年3月1日下班前,请各单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1.《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
2.《华中科技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
3.成果附件材料(含成果总结报告,模版见附件3),电子版;
《申报书》和成果附件材料电子文件的命名方式为:单位简称-成果主持人-成果名称-文件类别(如申报书或附件)。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8300
电子邮箱:wangying@mail.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成果附件模板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21年1月15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