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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05    浏览: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精神,我校拟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中“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推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限项要求与说明

    1.各院(系)根据专业建设情况,推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不限。

    2.同一专业限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的一类。

    3.不同院(系)的同一专业限以一个院(系)牵头申报,且需要提交该专业所涉及院(系)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的情况说明。

    4.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可用同一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5.经学校备案已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具备申报资格。

    6.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专业不具备申报资格。

    7.同一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个专业,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负责人不能牵头申报已获批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8.获得2020年度学校推荐资格参加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的专业,若最终未能获批国家级,则需重新参加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校内评审推荐工作。

    三、申报程序

    1.院(系)推荐。10月16日下午下班前,各院(系)向教务处提交《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审。10月20日左右,教务处根据专业申报级别,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分类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名单。评审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3.材料完善。10月28日前,各院(系)修改完善学校拟推荐申报专业的材料,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在线填报工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材料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送,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审核报送。10月30日,教务处完成学校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

    四、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学研究管理科 黎老师, 联系电话:87558300,电子邮箱:151469650@qq.com。

    附件:

    1.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材料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8/tongzhi/202009/t20200929_492337.html)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2020年10月5日<sign_end>

    • 附件【附件1: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材料.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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