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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1-01    浏览: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丰富教学资源,促进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3年校公共选修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课程开课对象为全校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类别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华文化、跨文化交际、创新创业教育、综合与其它等。
    已开设的校公选课程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积极健康,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问题。
    (二)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具有时代特征,反映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新视野。鼓励教师将科研前沿课题内容整理建设后申报公选课。
    (三)申报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适合全体学生通识修习,以不需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四)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应长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特色鲜明。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计划”特聘教授申报并领衔建设校公共选修课程。
    (五)申报课程的学时原则要求为16或32,教学内容较多的课程,可分序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1),编写详细的课程大纲,确定选用教材、参考书或讲义,提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初审。各院(系)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课程材料集中交教务处。。
    (三)形式审查。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评课程名单。
    (四)评审和公示。评审专家组对参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2013年校公共选修课程名单,学校发文公示。
    (五)时间安排

     四、提交材料
    (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院系填报)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详细课程大纲一份;
    (四)课程选用教材、参考书或讲义一本。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5日之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其中《汇总表》和《申报表》还应提交电子文档。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共选修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是我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院(系)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二)获准立项的公选课建设项目,学校将划拨专项建设经费,参照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三)获准立项建设的公选课程应保证连续开设三学年以上,不得中途停开。
    联系人:柳柏枝,邮箱:shitouluo@163.com,电话:027-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sign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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