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获得2012年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学成果,具体名单由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组请于2012年9月18日前向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文件):
1. 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一式3份);
2. 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6,一式3份);
3. 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附件5,一式1份)。
4. 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
项目组请于2012年9月26日前向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文件):
1. 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一式3份);
2. 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附件5,一式10份)
3. 成果申请简表(附件6,一式50份)
4. 成果为教材的样书(一式2本或2套)。
5. 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
(二)时间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的成果需召开成果鉴定会。决定召开鉴定会的项目组请于鉴定会召开前一个星期将成果查新报告、省级成果鉴定书(附件1)及成果研究报告电子和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省级成果鉴定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项目组请严格按照《〈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附件3)填报成果推荐书,特别提醒:
1. 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2. 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单独以我校申报的成果完成单位统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3.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 推荐意见:请项目组拟定草稿,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5. 推荐书:请项目组填写《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6. 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请项目组备齐相关材料后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附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5。
联系人:宋建涛
联系电话:87542323
电子邮箱:jtsong@mail.hust.edu.cn,jtsong@qq.com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1.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省级鉴定的要求及程序
3.《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4.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 成果总结及支撑材料模板
6. 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7. 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