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新增专业或工程领域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增专业或工程领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工作面向所有工科专业(含软件工程专业),但收费标准与专业收费标准保持一致。申请新增工程领域必须已有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2.各相关院系应根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办学优势与特色等,积极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或工程领域申报工作。
3.本次申报需提交完整的专业或工程领域培养方案。需校企联合制订培养标准,联合确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一体化”的方法编制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培养方案中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专业培养标准、标准实现矩阵、企业阶段培养方案等内容,并对学生遴选办法、教学方法改革计划、师资队伍及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规划等进行说明。
4.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相关院系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教务处将会提供前期相关资料供参考,并将邀请已获批卓越工程计划的专业院系负责人给予指导。
5.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6月5日前交至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enfang1969@mail.hust.edu.cn。
联系人:文芳
联系电话:027-87542623,87558300
<sign_start>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sign_end>
<sign_start>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sign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