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12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函”的通知,我校共有2个项目获得资助。学校决定从相关院(系)遴选推荐优秀本科生参加选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资助项目
二、各有关院(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试行)》(见附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优秀本科生的报名、选拔工作。
三、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时为项目规定专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
3.品学兼优,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优秀;
4.申请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5.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符合国外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2个月)以上;
⑵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四、选拔推荐程序
1.3月29日~4月5日: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到相关院(系)报名;
2.4月6日~4月10日:相关院(系)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选拔,按1:1.5的比例报教务处;
3.4月11日~4月1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已选拔的学生资格进行评审;
4.4月13日~4月19日:教务处在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5.4月20日~4月25日:国际交流处组织拟推荐学生网上报名及办理后续手续。
五、联系方式
1.项目1与国际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87793002
2.项目2与管理学院联系,联系人:任纯华,联系电话:87542854
六、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学校将按《关于公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协同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的通知》(校教〔2012〕13号)文的精神资助部分学费。
附件: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试行):http://www.csc.edu.cn/2012bks.asp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