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精神,我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的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已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1.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我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5.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每院(系)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个。
四、申报程序
1.各院(系)依据通知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专业项目负责人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并提交所需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专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专业项目,经校领导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五、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专业项目负责人请于3月12日前将“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5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wb@mail.hust.edu.cn。联系人:周文斌;联系电话:87542323。
有关项目申报的详细情况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网站查阅,网址为“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08_sjhj/201201/129382.html”。
附件: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