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学生班: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2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试行工作的通知”(见转发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相关院(系)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和优秀本科生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选派办法》,见转发文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学生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申请时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 申请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三、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符合国外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2. 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 级。
四、申报要求
请各院(系)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写《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已经申报了“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协同计划”学生海外学习子项目的学生也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启明学院负责组织各类创新实验班的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中外合作办学各类班级的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请各院(系)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邀请信、语言证明、申报项目一览表等)于2011年12月19日前报教务处学务指导科。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是一项长期规划,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组织申报2次。各院(系)应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学习《选派办法》,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本次申报工作,并做好长期规划,为今后的申报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 027-87542623
联 系 人: 章老师
附件:
一、关于做好2012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试行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1】3025号)
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试行)
三、申报项目一览表及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附件二、三请登录
http://www.csc.edu.cn/2012bks.asp查阅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