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对全校各类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院(系)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填涂,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本学期,学校对各类课堂采用光电阅读学生填涂测评表的形式对教师各类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测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本学期的第十二周~十四周,十四周以后开课的课程可延长。
二、测评对象
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实施程序
1.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师姓名编号、学生班级编号,认真核实清理本院(系)各年级的任课教师姓名、编号,以及学生班的班级编号,尽量避免漏评和错评现象。若有错误或遗漏,请务必及时将其信息提供给教务处,以便统一进行修改及增补。
2.各院(系)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学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并当场回收测评表。由全校学生选课组成的公选课堂、体育课堂则由开课单位随堂组织测评。
3.各院(系)将填好的测评表汇总、检查后装袋,于十五周周一(12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十四周以后开课的课程除外)。
4.教务处将各院(系)回收的测评表进行计算机阅读、统计,然后将统计结果返回至院(系)核对,请院(系)仔细校对是否存在漏评和错评现象。
5.教务处根据院(系)反馈情况对统计结果加以修正后,将最终的测评结果返回给院(系)存档。如仍有漏评和错评现象,由教师所在院(系)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请学生认真对照各类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指标体系,对已上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注意不要漏涂或错涂上课班级代码、上课教师代码、评分选项等信息。
2.填涂代码和评分选项时要用铅笔,否则阅读器无法识别,班级名称和教师姓名可以用其它笔填写。
3.理论、实验、体育课堂因测评指标体系不同设计了不同的测评卡,请注意不能混淆或混用。
4.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的实验课堂由学生所在院(系)组织测评且开课院(系)负责提供实验课程名称、实验上课教师名单给学生所在院(系);不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的实验课堂(如《大学物理实验》等由全校学生选课组成的实验课堂)由开课院(系)随堂组织测评,其中班级编号以实验课程编号代替,编号方法是:开课院(系)代码(即本单位班级编号的前三位)加上四位数字的“序列号”,同一院(系)不同实验课程的序列号不能重复。公选课的班级编号采用公选课的“课程代码”。体育课的班级编号由体育部统一编制。
5.《大学英语》属于理论课堂测评范围,请各院(系)不要漏评。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