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工作,将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学生,让学生对考试管理与违纪处罚规则有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
2.考前向学生特别是毕业生重申我校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罚规定,尤其告知考生凡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为了确保学校声誉,杜绝考试违纪现象,需提前告知考生,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有关考试的所谓“答案”,在考试过程中实施舞弊并被认定试卷雷同的,将依据国家考试的相关规定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综考[2009]5号文件的要求,取消考试成绩,且一年内不允许参加CET考试。
4.考试前后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如下:
考前:87542623(主校区) 83692922 83693170 (同济校区)
考试当天:87556873 87792003(主校区) 83693641(同济校区)
考后:87542623(主校区) 83692922 83693170 (同济校区)
5.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本院学生的考前诚信教育,另派专人巡视本院学生的考场。
附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