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强化创新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内容包括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请者范围
1.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其中创新创业项目可由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团队联合申报。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
2.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可以是本科生团队,或者由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团队。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创业报告等工作。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还需有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不少于2人;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不少于3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不少于5人。
3.已承担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4.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按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申请表。《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表》(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表》(附件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附件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五)。
2.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签署意见。
3.院(系)预评,确定本院(系)申报项目;汇总本院(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信息统计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需汇总排序)(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院系汇总后用资料袋封装,并将汇总后的《创新创业项目统计表》贴在资料袋封面上,于2011年9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hangyanming38@126.com。
联系人:张雁明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
2.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表
3. 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信息统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