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工程”第五批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重点
1. 各院(系)教学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立的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结合专业特点的课程建设与各类课程整合研究,学生主动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以能力与素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研究,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等。
2.教学方法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为研究性学习研究,如基于项目、基于问题、基于任务的学习等。
3.自选项目。重点为结合学科特点的各类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依据本次立项范围及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2011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点,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同时鼓励各院(系)建立院(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制度,开展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2.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左右(含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3.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4.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5.各单位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申报项目数每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较大院系可按教师人数的2%申报,最多不超过6项。
三、申报材料
1.本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定稿(由院系提交);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
3.《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要求排序)一份,单位教学领导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教改立项的重点之一为各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中的重点教改项目,请各院(系)务必结合本单位规划,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
2.请各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yjbest@mail.hust.edu.cn。
联系人:何亚军,联系电话:027-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
1.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