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湖北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日前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专业面向
申报项目必须是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的相关专业,特别是与电子信息、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纺织、装备制造业、船舶、轻工和物流业等十个支柱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经过第一批遴选后,车辆工程、旅游管理、生物工程及生物技术等本科专业,旅游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等专科专业本批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明确,直接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办学条件优良,能满足我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2、与省内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主要在省内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中的相关企业、单位就业。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申报院(系)请登陆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按申报要求填写,同时请于2011年3月7日前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六份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pb801@sina.com。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