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985工程”方案,强化各院(系)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增强各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推进“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各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明确教学工作的基本思路。各院(系)应成立以院(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家组,发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985工程建设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明确2011-2015年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基本思路,制定本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应经本院(系)教学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审定,院(系)主要负责人审批。
2、以教学改革为重点。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各院(系)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抓住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关键因素,以教学理念、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评价方法、教学环境为重点,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
3、以教学成果为导向。各院(系)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应以2011-2013年教学改革与建设为重点,凝炼教学改革的方向,组织教学改革团队,设立教学改革项目,逐步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改革成果。各院(系)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将作为学校教学研究立项的依据。
请各院(系)于3月12日前将本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电子和纸质版文件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联系人:何亚军,电话:87542323,邮箱:hyjbest@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